请问常德市房产局,现在小区地下车位,买卖是否合法,有什么根椐,要是违法,(武汉法院就这事有过报道)我们是否可以找开发商退钱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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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楼#
发布于:2016-08-08 16:18
“市民”网友:
你向我局咨询“地下车位买卖是否合法的问题”已收悉,现回复如下: 1、如果地下车位属人防工作,根据《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产权管理办法》第三条、第四条规定,人防工程实行谁投资、谁所有的原则,人防工程所有权人依法对人防工程享有占有、使用、收益和处分的权利。因此人防工程的投资方可以将其处置。 2、如果地下车位不属人防工程,根据《物权法》第七十四条及《常德市城区住宅建设项目配套公共用房和设施建设管理规定规定》(常规发[2011]11号)第五条,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、车库的归属,由当事人通过出售、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。地上专用停车场、地下停车场等公共用房和设施的所有权归开发企业所有。 如您还有需要了解的,请咨询市人防办或我局物管科。我局物管科电话:7201209。 常德市房地产管理局 2016年8月8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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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楼#
发布于:2016-08-08 17:07
市房管局:“市民”网友:[咨询求助]七里桥堡房产证问题 http://bbs.changde.gov.cn/read-787414#read_4291226 请问贵局,网友反映的这个问题,现在是什么情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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